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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街道计生工作人员和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招考公告
更新时间:2007-7-20 11:18:53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的通知》(皖人发[2006]8号)和《安徽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试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街道计生工作人员和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招考设街道计生工作人员和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两个职位。其中,街道计生工作人员7名,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48名(限女性)。

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考对象

1)具有滁州市(含各县、市、区)户籍;

   2)学历

街道计生工作人员: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人员,专业不限。其中,医学和计划生育专业学历可放宽到专科;

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和计划生育专业中专及以上人员,其他专业学历为专科及以上。

3)年龄

街道计生工作人员: 30周岁以下(1977430以后出生);

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 35周岁以下(1972430以后出生)。

4)部分已由琅琊区扬子、清流街道安排在社区工作超过五年以上的现社区计生专干,经琅琊区计生委、所在街道考核认定后可不受性别、学历、年龄限制报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并根据在计生岗位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在《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上加1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10分。

2、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报考所规定的学历、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行为。

三、招考方法和步骤

本次招考工作在琅琊区街道计生工作人员和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琅琊区人事局)。招考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五个步骤。

  四、报 名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此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时间为2007514—1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30逾期不再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 30459333036939  

2、报名地点:琅琊区委组织部电教室(琅琊区政府机关大院内);

3、报名办法:

1)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参加工作人员另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全日制200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2007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或市、县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党校等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0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等书面证明材料,待毕业证发后再行复审,如有不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填写《琅琊区招考街道计生工作人员和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四张;

3)报考人员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按每科45元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其中,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4)报考街道计生工作人员职位的女性考生可同时选择报考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职位。

4、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街道计生工作人员和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

2)区街道计生工作人员和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者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务必于61314日到琅琊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 试

1、考试科目

1报考街道计生工作人员职位,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知识三科;

2)报考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职位,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2、考试内容

《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知识复习资料可在报名处购买。

3、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07616日,时间一天。具体安排为:

    上午:8:00—9:30  《专业知识》;

          10:00—12:00《综合知识》;

下午:3:00—4:3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2)考试地点:琅琊区紫薇小学;

4、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街道计生工作人员职位和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职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1)街道计生工作人员总成绩为《综合知识》按4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专业知识分别按30%比例折合相加计算;

2)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总成绩为《综合知识》按60%、专业知识按40%比例折合相加计算;

3)选择城市社区工作人员职位报考志愿的街道计生工作人员女性考生,在报考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职位时总成绩按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考试科目和计算方式计算;

4)考生考试总成绩在琅琊政府网站和琅琊区政府机关大院内公布;

5)考生成绩公布后,如有需要查分的,在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到琅琊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办理相关查分手续。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与考核工作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安徽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试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报考街道计生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考人数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核人数;

2、报考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职位参加体检与考核人数的确定:报考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和未被确定参加体检与考核的、选择报考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职位的街道计生工作人员女性考生一起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考人数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医学和计划生育专业考生优先参加体检与考核;其次以专业知识分数高低排序;

4、体检与考核有问题者取消资格,缺额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 示

体检与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区街道计生工作人员和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琅琊政府网站和琅琊区政府大院内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凭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的通知书按时报到并参加琅琊区计生委负责组织的岗前业务技能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问题的经查实并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缺额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报到和参加岗前业务技能培训,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和参训者,取消其资格。

1、待   遇:街道拟聘用计生工作人员被聘用后享受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聘用期间享受社区副主任工资待遇;

2、试用期: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发给生活费。其中,街道计生工作人员每人每月700元,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每人每月600;

3、单位分配:单位(街道和社区)分配由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选;

4、聘   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实行聘用制。街道拟聘用计生工作人员由区人事编制部门和街道分别负责办理入编、签定正式聘用合同等手续;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按规定与区计生主管部门签定聘用合同;

5、其   他:

1)考前已就业人员被聘用后必须辞去原单位工作;

2)街道被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要求工作调动。

九、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考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考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并加大招考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按职位要求、规定的资格条件及程序报考的,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将作出宣布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对违反招考工作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与成绩、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对违反招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考工作岗位或行政处分的处理;对违反招考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琅琊区街道计生工作人员和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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